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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甚麼是基督徒的見證?(子微)     編號/49     公布時間/Mon Dec 19 05:08:4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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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基督徒的見證?(子微)



  使徒行傳1:8,耶穌對門徒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見證是耶穌的吩咐,也是一個認識神的基督徒,被神觸摸,與神深交後,一定會有的聖靈感動,甚至是激動。這應該是很生活化的事,因為我們天天都在領受神的恩典,也時時都在仰靠著主得勝過活。舉個例子:當我們浪子回頭得神憐憫,當我們看見神的恩典祝福,當我們跨越一個人生障礙,當我們勝過一個試探歷練,信心更加堅固的時候;又或當我們活在罪惡之中,不亦樂乎之時,神如何擊打我們,使我們回頭,重享祂的救恩之樂,我相信這些時候,我們都有一個衝動要告訴人,神如何的拯救我、恩待我。

  可是,弟兄姊妹在寫或講見證的時候,要如何才能避免焦點模糊,或見證失焦,或不知所云?

  首先,我們要知道,甚麼是見證?見證的定義是甚麼?

  簡單的說,見證就是以見證人的身分,向人、向這世界,證明和宣告某個人或某個物的真實(或好或壞),或某件事的合法性或真相是甚麼。這樣的見證,在法庭上、在廣告市場上、在政客選舉造勢時、在宗教信仰上、人與人之間、夫妻之間、公司之間…,處處可見。而見證也有真有假有誇張的時候,所以人需要有智慧的判斷。

  但基督徒的見證跟世俗的見證又有何不同?有何特殊?

  這點,若不能明白,恐怕我們很難作出一篇切題的見證分享;更恰當的說,我們很難活出一個見證人的生命。

  也不可小看為主作見證。因為見證不僅僅是基督徒的責任,也是聖靈的工作-基督徒靈裡的甦醒,往往帶來個人屬靈生命的成長和教會屬靈的大復興。

  以下是我們需要知道的一些基礎:

第一,基督徒見證的條件:

  1)要真實、誠信,不可虛假或誇張其事。
  2)要有聖靈來的感動,也不可消滅聖靈的感動。

第二,被見證的對象是誰(WHO):

  每個基督徒都是神和神的話、耶穌基督、聖靈的見證人(賽43:10;約15:27,19:35;徒1:8)。

第三,見證的對象又是誰(WHOM):

  萬民,這世界所有的人(賽55:4;太24:14),也就是包括教會。

第四,見證的內容是甚麼(WHAT):

  1)耶穌復活的見證:使徒是基督復活的直接見證人,我們是間接的見證基督已經復活;
  2)受洗見證或得救見證或悔改見證:講信基督的救贖,罪得赦免。
  3)稱義的見證:信心的見證。
  4)受苦的見證:十字架的見證、被逼迫的見證、患難中的見證。
  5)生命的見證,講神的恩典、生命的更新。也就是一種經歷神的感受。
  6)神蹟的見證:例如病得醫治。
  7)見證很難分門別類,以上這些分類只是為了幫助弟兄姊妹了解。但這所有的基督徒見證都叫作「福音見證」(太24:14),重點都是向這世界、向教會、向天空屬靈氣的惡者,宣告神的真實、神的全能和慈愛,以及祂的拯救和恩典和祝福。

第五,如何證明基督徒的見證是誠實、真實的(HOW):

  1)有神的話(真理)作我們的見證;
  2)有神的靈作我們的見證;
  3)有十字架的生命作我們的見證:真理和聖靈會叫我們與主同死、同埋、同復活,活出新人,神的形象,更新的生命。

第六,見證的目的是甚麼(WHY):

  1)見證神和神的話是真實的(賽44:8,65:16;羅3:4;詩119:160),祂也是全能、慈愛、公義、善良,滿有恩惠的神;
  2)見證祂對罪人的拯救也是真實的和恩典的。
  3)榮神:使神的名得以高舉;
  4)益人:使人得福音的好處,信主;
  5)堅固弟兄姊妹的信心(林前1:6)。

第七,這些見證對基督徒有甚麼影響?(參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

  1)放下各樣的重擔;
  2)脫去容易纏累的罪;
  3)存心忍耐,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
  4)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因擺在前面的喜樂,忍受了十字架苦難的耶穌。

第八,這些見證對世人有甚麼影響?

  叫人認識福音,信耶穌基督,得著靈魂的救恩。

第九,見證最佳的範本:

  1)聖經中,先知、耶穌、使徒和眾聖徒的見證;
  2)聖徒傳記和見證集,例如:賈艾梅 Amy Carmichael、小德蘭、戴德生、約翰•牛頓、芬妮•克羅斯比。
  3)我們身邊如雲的見證人。

第十,寫見證的技巧:

  1)交代事件:簡述人時地及重要事件,省略細節。
  2)神的角色:分享者雖是事件的主角,但不忘神是所有事件的主宰,所以莫忘以神為中心,描述神在事件中的作為和恩典,可能是擊打、管教,或是祝福。
  3)事件例子:不止於神帶給我們的成功、健康、富裕、平安;也可能是神領我們在試探、試煉、患難、爭戰中,從自己的小信,良知的分析,個人的反省,到領受恩典,信心的堅固,生命的得勝。
  4)主題重點:神和神的話介入事件,如何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心態和生命。

  見證的箇中奧秘,需要我們親自經歷神,才能心領神會。也盼望弟兄姊妹在經歷神之後,不僅活出蒙神慈愛的兒女,以榮美的生命作神的見證人,並講出、寫出自己的見證,使教會得造就,也把福音扎入萬民的心,使人渴慕神,且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和生命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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