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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喬納森·愛德華滋 Jonathan Edwards(1703-1758)     編號/2     公布時間/Fri Jul 22 10:30:3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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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納森·愛德華滋小傳


生平

強納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出生於康涅狄格州東溫莎邊境的一個拓荒者家庭,家裡共有12個孩子,他是唯一的男孩。他的父親蒂莫西(Timothy)是一個牧師。愛德華滋13歲時進入耶魯大學,1720年畢業。他在紐約做過兩年教師,在耶魯也做過幾年教師,後來,他成為外祖父所羅門·斯托達德(Solomon Stoddard)的助理牧師。他的外祖父任牧師職務60年,此間,在北安普敦建立了一座時髦的教堂。外祖父過世後,愛德華茲成為牧師,在那裡供職22年。

教眾們低下的心靈狀態使愛德華滋深感不安。這種情況大約在1734年發生變化,當時,他的佈道開始越來越多地宣揚因信得恩賜,以證明因信稱義的正當性。他開始看到,真正的教會成員屬於那樣一些人:他們在自己的生活中真實地活在因信稱義的實在中。成員資格和情感交流並不屬於那些僅僅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在他的教堂,開始出現一系列變化,隨後,這種孤立地喚醒分散教眾的行動,匯入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領導的大覺醒運動。(註解:大覺醒〔Great Awakening〕指1720年前後到18世紀40年代,在美洲殖民地興起的基督教復興運動。愛德華滋是這場運動中的重要理論家。)在宗教復興運動日益高漲之際,愛德華茲試圖在他的布道和作品中,倡導一種注重心靈深處的思想和責任的宗教。在1746年,也就是復興運動期間,愛德華茲撰寫了《論宗教感情》(Treatise Concerning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書。

但是,當他開始告誡人們,基督徒一旦獲准進入主的餐桌,便需要為之獻身時,對他的怨恨開始滋生。1750年,他的大多數教眾沒有投他的贊成票。在46歲時,愛德華茲發現自己被解除了神父的職務,他帶著7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卻沒有任何指望獲得一個適宜的職位。隨後6年,他在邊遠地區的一村落任牧師,該教區由12個白人和250個印第安人家庭組成。

1757年,他應邀出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但是,這個職務來得太遲了,他已無法為自己的名聲辯解。到達普林斯頓後一個月,愛德華茲逝世。我們現在所要介紹的,就是這個人撰寫的文獻。

對喬納森·愛德華茲的誤解

精神巨匠很容易被誤解。世俗的知識分子一直讚頌愛德華茲,說他是一位學者、形而上學家、北美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但是,他們並不知道他的情懷。他擁有簡單樸實的基督教信仰。對於愛德華滋來說,做上帝的子民,比做一個早熟的耶魯畢業生重要得多。但是,學術殿堂並不知道如何對待他對上帝的虔誠,只是把它看作18世紀的文化現象,以為現在已經過時。人們認為,愛德華茲的信仰是他那個時代的信仰,就像洛克和牛頓的形而上學屬於他們的時代一樣。學者們把他的著作《論意志自由》(The Freedom of the Will,1754年)僅僅看作抽象推理的時尚癖。他們從未看到,他的哲學並未支配他對《聖經》的信仰。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學者界的讚賞幾乎葬送了愛德華滋。它並沒有讓他的聲音表達現代人的良心。是的,人們記得,在一次題為《憤怒的上帝手中的罪人們》(〈Sinners in the Hand so fan Angry God〉1741年)的布道中,他曾經說過一些偏激的話,然而,甚至這點也可能被人忽略,僅僅被看作1200多個布道中的一個,這1200個布道,現在正以手稿的形式呆在耶魯大學的圖書館中!許多人十分愜意地把愛德華滋當作自然神論者,他們覺得,他過多地暴露了個人的信仰和宗教感情,以此代替了超然的學問。凡此種種皆表明,許多研究愛德華茲的人並不知道這個人是怎麼回事,因為他們反對他個人的信仰。他們想知道他的美學原則,但是,他們並不想知道他的上帝。

也有人指責愛德華滋的書不值一讀。甚至那位富有同情心的基督徒亞歷山大·斯梅利(Alexander Smellier),在為《宗教感情》(Religious Affections)1898年版撰寫的前言中也說,書的格調「勿庸置疑是悲哀的」,「到處充滿了10月的氣息,而不是5月的」。據說,愛德華茲很少注意措詞的優雅,因此,對現代讀者來說,他的句子顯得冗長、複雜。不過,當我重新修訂他的文本之後,我不能認同這種有失公允的指責。他對真理及其結果有深深的感悟,他用清晰、明徹、直率的方式傳達他的信息。重新修訂他的文本時,我試圖做的全部工作就是減少所引《聖經》的出處,簡化他的句子,凝縮他的論點。在這些問題上,人們指責他太繁瑣。但是,另一方面,他的世界比我們的世界更悠閒,那些支離破碎的東西根本不會使他頭昏腦脹,而我們生長在電視時代的人,稍一注意這些東西就會受騙。

愛德華滋,最後一個清教徒

如果把明谷的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描述為「最後一個神父」,愛德華滋就是最後一個偉大的清教徒,至少在新英格蘭如此。他的根子深紮在新英格蘭開山神父們的神學中,像托馬斯·謝潑德(Thomas Shepard)一類的人。他常常引用謝潑德的話。儘管他不像一個世紀後的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那樣熟悉清教徒的作品,但是,他反對阿明尼烏主義(Arminianism),重視自由的、全知全能的上帝,認為人們完全依賴這個上帝,因而,他的神學可與清教徒的相提並論。對愛德華茲來說,真正的宗教是上帝聖靈的一份超自然的禮物,將在應答的(responsive)情感中得到證明。按聖保羅的說法,聖靈降臨於人的生活之前,人的一切自然的、精神的渴望和行為都是物慾的,《羅馬人書》對此有過描寫。

這種清教徒的基督教虔敬觀點,僅以《聖經》為根據。愛德華茲的布道和其他作品都證明,他一生都以《聖經》為食糧,滋養自己。他對《聖經》的註釋,有加爾文或歐文(John Owen)的敏銳。

愛德華滋也有一個偉大的清教徒步傳教士的熱誠。他看到,出於三重必要性,必須幫助人們在神學上理解福音,熱烈地感受它的真理,對它的實在性作出全面的反應。喬治·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像今天的比利·格雷厄姆(Billy Craham)一樣,在1740年新英格蘭的復興運動中被指責為「宗教狂」。愛德華茲則為這種熱情洋溢的布道辯解,他說:

我們的人民不太需要在神性中增加思辨知識,這與其它東西不一樣。人們也許終日沐浴著這種光,但是,享受不到熱……我們與其改變人民的觀念,不如撥動他們的心弦;他們滯留在祈禱這種最偉大的需要中,這種需要就是最偉大的嗜好。

這是愛德華滋發自肺腑之言,他解釋的透徹、精心推理的充分、以及陳述的莊嚴,都證明了這一點。結果是,他的聽眾不可能忘記他所說的一切。他們帶著內心的熱情離去,熱情攪動了他們的心底,震撼了他們思想的基礎。

愛德華滋感到,擁有「理性的大腦」(a rational brain)是必要的。他要求人類靈魂中的一切事物,都接受人類的最高能力——理性的支配。他說:「沒有理性的論證能力,我們對上帝的全部證明就完結了。」人們相信理性能夠獲得合理的、令人信服的神學結論。但是,愛德華茲還說,沒有啟示,理性是不充分的。他指出:

一個人也許有強壯的理性,卻沒有健全的理性。他的心靈也許有力量駕馭一種論點,卻不能保持平衡。這並不是因為推理過程有缺陷,同樣也不是因為性情有缺陷——假如遵從悟性的意思是說,理性所宣稱的是最好的,或者是人一生中最大的幸福,那麼,意志總要服從悟性的最後指令就是虛妄之言。

愛德華滋認識到,由於人的墮落,理性本身即使十分充分,也會淪落為腐蝕人性的同謀。我們不能指望人的獨立理性根除原罪,或者指望它承認自己的侷限。人性的無用就在於自負,它寄生在我們的理性、良知和世界中。原罪就這樣使心靈沉淪,喪失活動能力。因此,人不僅僅需要良好的願望。他還需要聖靈的權力和臨在,向其心靈彰顯聖言,影響他的感情。具有悲劇意味的是,我們這一代人中,「為《聖經》而戰」忽略了一點,即《聖經》啟示給予我們的,遠不止是絕對正確的論據。它也改變人的內心世界。

愛德華茲和靈性復興的真實性質

愛德華滋在1727年承襲外祖父的衣缽,聲稱他的教眾「骨瘦如柴」(dry bones),雖然擁有虔誠的形式,卻否認它在上帝那裡的活生生的力量。1734年,他撰寫《上帝驚人之作的信仰錄》(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描述了一種復興,並向軟弱的正統觀念提出挑戰。5年以後,大覺醒運動出現,這時,許多真實復興的偽造品也開始出現。因此,一些神父,如查裡斯·昌西(Charles Chauncey),正確地批評淺薄的唯情論和一些皈依者製造分裂的偽善對教會構成一種威脅。

愛德華滋在一本題為《辨別上帝意志的標準》(The Distinguishing Marks of a Work of the Spirit of God,1741年)的著作中,為這種復興辯護。他表明,真正的復興有5個特點:基督是規勸的,邪惡的王國受到抨擊,《聖經》受到尊重,健全的學說得到提倡,對上帝和人愛受到鼓勵。但是,在《關於新英格蘭宗教復興的一些想法》(Thoughts on the Revival in New England,1742年)中,愛德華茲急於揭露宗教狂的虛偽,這種宗教狂歸根結底紮根於自負,因而紮根於物慾之中。所有這些洞見都有助於他撰寫《信仰的深情》,該書對一個當代問題進行了嫻熟的探討。愛德華茲斷定,以死氣沉沉的方式傳達真理是不恰當的,是一種矛盾。我們必須感受我們正在傳達的東西,並用一種有效的方式傳達這種感受。在當代理性主義文化中,我們要記住,思想決不是生活的代用品。將思想等同於生活是最糟糕不過了。思想充其量不過是生活真理的一種手段。理智本質上被看作工具性的,因而理智本身不是目的。這是一個真理,明谷的伯爾納、伯納文都拉(Bonaventura)、帕斯卡(Pascal)和克爾凱廓爾(Kierkegaard)都強調它。

心靈可以在倫理學中遠用它的辨別能力,例如,選擇我們所遵循的正確道路。但是,只有內心,才能最終作出正確或者錯誤的選擇。不過,愛德華茲表明,內心從未作出過正確的選擇,也沒有擺脫自負作出選擇。內心能夠擺脫自我的唯一方式,是認識上帝之愛和恩典。只有聖靈才能夠把它給予一個人。上帝真正的聖徒是這樣一些人,他們對自己稟性中持久的新原則,有「發自內心的感受」。它完全不同於瞬間的情緒和復興精神的騷動,也不同於當代生活中那種舒適的信仰主義或者行動主義。後者沒有為人格留下任何永久的、虔敬的印記。

「發自內心的感受」在個人中引起對上帝恩典一種新的、獨一無二的知識。上帝的子民像孩子一樣,由於被另外一個家庭領養,因而獲得了一系列全新的關係。超自然的領養引出信仰的新習慣,因為他在自己的靈魂中,對聖靈的作用有一種直接的體驗。正是這種體驗性的知識,證明了它自身的有效性。

因此,愛德華滋看到,真正的宗教的本質在於,擁有「聖潔的」(holy)或者「嗯典的感情」(gracious affections)。他並不是第一個強調這一點的人。比愛德華茲早一個世紀的清教徒威廉·芬納(William Fenner),撰寫過《感情論》(A Treatise of the Affection,1642年),儘管愛德華茲從不知道這一本獨特的著作。但是,「發自內心的是生命之流」這一清教徒的認識,是《聖經》的傳統,這種傳統強調,擁有一顆「精製之心」(a prepared heart)是生命的需要。心在接受聖義(justification)時變聖潔,就是為生活真理辯護的證據。

《信仰的深情》梗概

當今的基督教信仰,受到方方面面的嚴重曲解,如我們把它組織化、制度化、普及化等。愛德華滋強調指出,生活中有一種全然不同的宗教維度,它主要由感情組成。試圖減少或者曲解這一範圍內人類生活的內在現實性,過去曾經是,現在仍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此外,愛德華茲看到,個人的虔敬決不是地道的私事,以致於不能被公開地、仔細地檢查,判斷其稟性的真與偽。

文獻第一部分,愛德華滋運用《彼得前書》1:8的經文探醒我們,困苦永遠是最好的考驗,它將向我們展示出宗教生活的真諦。它幫助我們辨別「虛假的感情」和「嗯典的感情」(gracious affections)。愛德華茲也對感情(affections)和激情(passions)做出區分。後者是暗昧的、無法控制的情緒,阻礙「嗯典感情」的形成。愛德華茲把愛看作感情之主,一切其他感情之源。愛德華茲引用《聖經》中許多決定性的例子,以表明感情在《聖經》的思想和語言中,發揮了何等重要的作用。

在第二部分,愛德華滋描述了預示著虛假感情的那些徵兆。他尤其關心那些人,他們把聖靈的臨在和力量,限制在有限的運作範圍內。對於單純的活動,如讀經、祈禱、唱頌歌、或者一個人在宗教活動中強烈的自信等,是否是真實感情的徵兆,他也持懷疑主義的態度。我們還不知道對他人的動機做出怎樣的判斷,所以我們必須留意我們自己的動機。

在本書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大部分,愛德華茲詳細說明了「嗯典感情的12個徵兆」。第一個徵兆表明,聖靈臨在和聖靈的力量,是對上帝真實感情的唯一源泉。第二個徵兆表明,恩典感情的起源是把上帝看作上帝。對上帝的熱愛,來自他自身(His)的至善至美,而不是來自我們對他的需要。因此,第三個徵兆是,只有我們喜愛上帝的聖潔,恩典感情才會得到發展。上帝的景象足以使我們在他臨在時,迎接他,屈從他。愛德華茲的第四個徵兆斷言,恩典感情需要由上帝給賜我們的屬靈的悟性。沒有它,這些感情依然是冷漠的,不充分的。

根據第五個徵兆,感情還得到真實的、歷史證據的支持。這些證據向非基督徒提出挑戰,並且加強了基督徒的力量。第六個徵兆表明,正是我們個人的不充分感和我們對上帝深層的需要,使恩典之感流啊,不停地流淌。於是,精神的驕傲是堵塞感情湧流最重要的原因。這就是為什麼「福音的蒙恥」(evangelical humiliation)對於上帝的子民如此重要。第七個徵兆指出,稟性的變化由皈依基督教而生。恩典感情使我們更像基督。第八個徵兆表明,他們產生了耶穌式的溫順和柔和精神。第九個徵兆表明,一個擁有恩典感情的人,是心地善良的人,沒有標誌著不虔敬的「心的剛硬」(hardness of heart)。

在第十個徵兆中,愛德華茲斷言,這樣的生活將有性情和道德的平衡,也有稟性的堅韌和持久。在一個基督徒身上發現這樣的特徵越多,他的生活中對於上帝的渴望便越持久。這是第十一個徵兆:聖潔的上帝似乎是不可及的。不過,越渴望接近他,就越與他相像。

最後,第十二個徵兆表明,基督徒體驗的現實,將體現在他的道德實踐中。沒有這一點,基督教就被簡化為概念化的思想體系,而且不可能作為一個構成的現實,在可靠的生活中持續下去。因此,承認對上帝的信仰,就是過一種受聖潔情感支配的生活,如對上帝的敬與畏,懺悔罪過,享受對上帝矢志不移的愛,以及對鄰人的愛等。

《信仰的深情》的版本

對最初版本的通俗改寫和節略,可能已經對許多人產生過最強有力的影響。1746年波士頓首版的節略版,由威廉·戈登(William Gordon)製作,1762年首次出英文版。這個文本被縮短1/3。在節略本的基礎上,約翰·韋斯利(John Wesley)於1773年進一步改寫了它,此版於1801年出版,屆時韋斯利已經逝世。首版也被譯成德文(1779年)和威爾士文(1883年)。節版是足版的2/3,一直以1808年武斯特(Worcester)版為基礎,不過也參考了標準的耶魯版,該版由約翰·E·史密斯(John E.Smith)編輯,1959年由耶魯大學出版社出版。節略的方法是去掉一些全文引證的《聖經》的引文,代之以標明出處;把一些說明材料壓縮為一個例子;削減了一些滔滔不絕的題外話;普遍縮減了句子和段落。

現在,再生運動(Born-Again Movement)——美國現代的復興運動,有流產的可能,因為它缺乏「嗯典感情」的精神滋養。在我們的時代,只有查理斯·W·科爾森(Charles W. Col son),《再生》(Born Again)和《愛上帝》(Loving God)的作者,才有資格為愛德華茲的《信仰的深情》撰寫如下導言。我對他在此舉中奉獻的友誼表示深切的謝意。

  詹姆斯·M.豪斯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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