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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 Sermon

標題/2012.02.05 榮耀的教會3-認識屬靈的地位(以弗所書 2:1-10)     編號/85     公布時間/Tue Feb 7 00:53:04 2012
發佈人許志靖傳道 分會     相關網址http://
榮耀的教會3-認識屬靈的地位(以弗所書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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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的教會 (三)—認識我們屬靈的地位

經文: 以弗所書2:1-10

我們要繼續從以弗所書來看如何建立榮耀的教會. 以弗所書第一章說到我們應該要認識我們屬靈的福氣, 這一章, 說到我們應該認識我們屬靈的地位. 屬靈的福氣是聖父上帝在創造世界之前, 就已經預定要賜給我們. 就是預定我們得揀選, 得名分, 得聖潔. 這個福氣, 已經在聖子耶穌基督裡賜給我們了, 就是我們已經蒙救贖, 蒙赦免, 得基業. 而這個福氣的賜下, 在聖靈裡是有憑據的, 就是我們已經受了聖靈的印記, 得到了聖靈的憑據, 而且在將來, 我們的身體將要被 神贖回. 在這兩章之間, 保羅為以弗所教會祈求. 保羅求 神藉著聖靈的啟示和智慧, 使他們能夠知道 神, 知道 神的呼召, 知道 神的豐盛, 知道 神的能力. 今天我們要繼續從第二章, 來認識我們在屬靈上的地位.

一. 我們從前的光景—罪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1. 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2:1)—罪性
“死”第一次出現在聖經中, 就是 神對亞當說,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 你可以隨意喫.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你不可喫. 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羅馬書6:23說, “罪的工價乃是死”. 以賽亞書59:1,2又這樣說, “耶和華的膀臂, 並非縮短不能拯救, 耳朵, 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 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因此罪的定義, 就是與 神隔絕. 我們從前的光景, 就是 “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意思就是我們與 神隔絕死了, 而活在過犯罪惡之中. 我們知道當亞當犯罪之後, 死就進入了世界. 亞當是我們人類的代表, 因此我們人都 “死在罪中”. 我們說這就是原罪—罪性
一個與 神隔絕, 死了的人, 當然是指屬靈上立即的死, 但也是指將來肉體的死.
一個與 神隔絕的人, 不是一個病人, 他是一個死人. 死人不需要復甦 (resuscitation),他需要的是復活 (resurrection)

2. 成為悖逆之子 (2:2)—罪的地位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 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當我們死在罪中之後, 我們就帶著這個罪性, 人地位上也從 神的兒子 (餐見路加福音3:38)變成了 “悖逆之子”. 他只能隨從風俗, 順服撒但.

3. 放縱肉體的私慾 (2:3)—罪行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 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 一個悖逆不順服 神的人, 沒有辦法活出討 神喜悅的生活, 得勝的生活, 必需能夠在三方面得勝—就是勝過魔鬼, 勝過世界, 勝過自己. 即使是 神的兒子, 也一樣要勝過這三方面. 主耶穌受撒但的試探, 先是自己的民生問題, 接著是世界的誘惑, 接著是撒但自己.對於世界的引誘, 我要說, “no ” 對於肉體的私慾, 我們要說 “no more”, 對於撒但, 我們要說 “back off” (退去罷). 但是一個悖逆之子, 他的屬靈人已經死了, 他是生活在罪中.他無法說no, no more, 他已經被撒但控制住了. 他放縱肉體上的私慾, 他以為自己正在享受最大的自由, 其實, 他是在最不自由之中. 他是罪的奴僕.

4. 成為可怒之子 (2;3)—罪果
這個自以為是自由之中, 正在一步一步走向毀滅. 這就是犯罪的結果. 在罪中, 我們不只是悖逆之子, 我們的結果是成為 “可怒之子”. 約翰福音3:18說, 不信的人, 罪已經定了. 3:36又說,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但是這個忿怒的審判, 還沒有來到, 神仍然在等待, 彼得後書3:9這樣說, “他所應許的尚未成就, 有人以為他是耽延. 其實不是耽延, 乃是寬容你們, 不願有一人沈淪, 乃願人人都悔改”. 也有人以為 神已經耽延了將近兩千年了, 他所說的, 若不是根本沒有這一回事, 就是還會一直耽延下去, 因此我們可以不要管他. 請我們注意, 這個審判的時間一定會臨到的, 並且很快就會臨到. 啟示錄10:6這樣說, 主耶穌起誓說, “不再耽延了”,

二. 我們現在的地位—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1. 神愛我們 (2:4,5)
“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 因他愛我們的大愛.”好一個 “然而”, 使我們在黑暗中, 看到一絲亮光, 使我們在沒有盼望中, 仍然有指望. 這個然而是什麼? 就是他的大愛, 他豐富的憐憫, 和他豐富的恩典. 什麼是他的大愛? “主為我們捨命, 我們從此知道河為愛” (約翰一書3;16). 什麼是憐憫? 就是我們該受的, 不讓我們去受. 什麼是恩典? 就是我們不該得的, 他讓我們得到了. 什麼是我們該受的, 就是罪的刑罰—死; 什麼是我們不該得的, 就是從死中得救. 這個憐憫與恩典, 就是在十字架上賜給我們的大愛—主為我們捨命. 因著這個大愛, 使我們從死中, 藉著他的代死, 而活過來, 我們得救了
主耶穌基督的死絕非罪的工價; 基督的死絕非失敗的結果; 基督的死絕非偶然的事; 基督的死絕非天然的朽壞. 基督的死, 是 神對我們的大愛, 因著這個大愛, 他在創世之前, 已經預定了這個永恆的旨意. 就是在永恆的計劃裡, 聖父把聖子賜下來, 讓他在死的地位上代替我們. 所以基督的死是一個犧牲, 在這個犧牲裡, 有四重意義: 1)代替性的犧牲 2)挽回性的犧牲 3)贖回性的犧牲, 4)復合性的犧牲.

2. 神使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
許多基督徒, 已經領受了 神的大愛, 他們已經得救了, 已經活過來了, 但是卻還是沒有辦法過一個聖潔得勝的生活. 這主要是因為他們仍然留在拘禁他們的墳墓裡, 或是仍然被那裹屍布捆綁著. 當拉撒路復活時, 主耶穌要他們將裹屍布解開, 叫他走. 當主耶穌復活的時候, 墳墓的門打開了, 裹屍布也被留在墳墓裡. 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復活了. 這就是受洗的意義. 我們不但得救, 能夠脫離死亡而活著, 更因為聖靈內住的緣故, 我們有了一個嶄新的生命, 就是復活的生命, 就是一個新造的生命, 不再拘禁於老我的生命, 不再被裹屍布限制, 自由的生命.

3. 神使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 就當求在上面的事. 那裡有基督坐在 神的右邊.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 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歌羅西書3:1,2). 基督徒的地位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地位, 因此我們要有屬天的價值觀. 這地上的一切, 有一天都要過去. 我們還記得那一首萬空歌嗎? “天也空, 地也空, 人生渺渺在其中; 日也空, 月也空, 東升西墜為誰功; 金也空, 銀也空, 死後何嘗在手中; 妻也空, 子也空, 黃泉路上不相逢; 名也空, 利也空, 荒郊野外土一封”. 這是地上無 神人生的寫照. 所羅門王, 晚年離開 神, 他在晚年所寫的傳道書, 正是他一生的回憶錄, 因為離開 神的人生, 就是虛空的人生. 請我們記得, 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 主耶穌說,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 和他的義, 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 (馬太福音6:33).

4. 神使我們能夠行善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 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 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 就是 神預備我們行的”. 我們能夠得救, 能夠得勝, 能夠與基督一同復活, 能夠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完全是因為 神的大愛, 神的憐憫, 神的恩典, 我們只有信而接受, 我們就得到這個恩典. 不是我們能夠作什麼,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 在基督裡被造成的. 而這一切, 是要我們能夠行善. 請注意, 得勝是對自己, 但是行善是對別人. 什麼是善? 彌迦書6;8 “世人哪, 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 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 與你的 神同行”. 因此真正的行善, 就是與 神同行.


弟兄姊妹, 我們是否能夠真正認識我們屬靈的地位? 這個地位就是神兒女的地位, 我們已經得救, 與基督一同復活, 能夠過得勝的生活, 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有屬靈的天上價值觀, 在地上與 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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