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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 Sermon

標題/2011.05.08 書念婦人的楷模(列王紀4:8-37)     編號/11     公布時間/Mon Jan 2 16:54:10 2012
發佈人許志靖傳道 聯合     相關網址http://
書念婦人的楷模(列王紀4:8-37) MP3音頻

經文: 列王紀下 4:8-37

今天是母親節, 首先向所有作母親的, 致上最高的敬意。 祝您們母親節快樂!!

一般在母親節的主日講壇, 都會拿聖經中許多有名的母親, 作為我們的模範。 但是今天, 這個母親並沒有名字, 他的孩子也沒有名字記載下來, 他的丈夫也不是名人, 他是一個很平凡的母親, 他是住在書念的一個婦人。 我們今天從這個書念的婦女, 來看平凡中的偉人—母親, 並且從她一起來學習如何作一個基督徒 (不只是作一個母親)。

一. 有分辨力的婦人 (4:8-9)

“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 在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 強留他喫飯。 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裡經過, 就進去喫飯。 婦人對丈夫說, 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 是聖潔的神人”。 這位無名的婦人, 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女主人。 她遇到了以利沙, 竟然強留他喫飯, 而且以後以利沙每次經過這裡, 就會進去喫飯。 我們想, 今天有沒有哪一位婦女, 會隨便邀請一個陌生人到家裡喫飯? 而且不是只有這樣, 這第一餐飯愉快的經驗, 使以利沙以後每次經過這裡, 必不請自來。 我們想這位婦人在家裡, 一定是一個很有主見, 並且得到她丈夫愛護與信任的妻子。 她在4:13說 “我在本鄉安居無事”, 我們也可以看出她也一定是一個安於婦道的婦人。 她平時對事情的分辨力, 已經得到丈夫的認同。 因此當她第一次邀請以利沙上府晚筵的時候, 一家人的招待, 沒有給以利沙留下任何不好, 不妥, 不適的印象。

一切是那麼自然與誠懇。 因此以利沙以後每行必到, 成為這一家的好友。 以利沙在這樣的招待之中, 也不能因為熟悉就隨便, 他也能夠成為 神聖潔榮耀的見證。 這位婦人這樣對他丈夫說, “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 是聖潔的神人”。 她的丈夫也一定心有同感。 在當時, 除了以利亞和以利沙這些先知和他們的門徒之外, 還有許多敬拜巴力假神的假先知, 要看出誰才真正是神人的, 真還不簡單。 請問弟兄姊妹, 什麼是神人的唯一條件? 對了, 就是 “聖潔”。 今天有許多的假宗教, 假信仰, 假先知, 我們要如何去分辨? 對了, 還是聖潔!!。 假宗教, 假信仰, 假先知, 會對你說許多大道理, 會叫你作許多事, 也會應許你許多好處, 但是絕對不會要求你 “聖潔”。 我們看到以利沙是聖潔 神真正的僕人, 因為他受膏成為先知, 他有聖靈的印記。 當以利亞膏他為先知的時候, 也將他自己的外衣, 搭在他身上, 這個就是預表耶穌的印記, 我們受洗是披戴基督的 (參見加拉太書 3:27)。 以利沙能夠以聖潔為見證, 這個見證是別人能夠看得出來的。 這個書念的婦女, 她安守婦道, 一生以聖潔為操守, 因此她能夠很直覺地, 很敏銳地, 看出以利沙是聖潔的神人。

二. 願意事奉的婦人 (4:10-11)

這個婦人不只供應 “食”, 還進一步供應 “宿”。 她對她丈夫說, “我們可以為他在牆上蓋一間小樓, 在其中安放床榻, 桌子, 椅子, 燈台。 他來到我們這裡, 可以住在其間”。

我們在這裡看到這位婦人, 不只能夠分辨以利沙是聖潔的神人, 還願意盡所能的來事奉他, 讓他在各處傳福音的時候, 能夠有一個舒適休息的地方。 在這裡, 我們不單要稱讚這個婦人, 其實, 更應該給這個丈夫一些credit。 不是嗎? 請傳道人來喫飯, 已經不錯了! 還要住進來阿? 現在許多教會, 不大喜歡聘請單身的傳道人, 你們知道為什麼嗎? 對了, 可能有不大方便的地方。 對於妻子的要求, 丈夫也完全答應, 表示以利沙本身的聖潔, 已經完全影響了這個家庭, 夫婦二人, 一起來事奉。 我在台南的一個親戚, 他們夫婦是非常愛主的, 他們家就有一間二樓的房間, 是專門留給招待傳道人住的。 我有幸成為傳道人之後, 能夠在那裡住上一晚。 聽說許多有名的傳道人都在那裡住過。 我在來到Binghamton教會之前, 曾經每一個月至少一次到NJ Cherry Hill的教會講道。 接待我們的家庭, 竟然將主臥房讓給我與師母, 真是讓我們感動不已。 這位書念的婦人, 讓她的家庭, 成為一個事奉的家庭。 正如希伯來書13:2所說,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 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 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三. 毫無所求的婦人 (4:12-13)

“以利沙吩咐僕人說, 你對她說, 你既為我們費了許多心思, 可以為你作什麼呢? 你向王, 或元帥, 有所求的沒有? 她回答說, 我在本鄉安居無事”。

人之常情, 總是希望能夠對施恩者能有所回報。 以利沙一介先知, 在物質上絕對沒有什麼可以回報, 但是憑著先知的身分, 向王或元帥美言幾句, 或成為中間的代言人, 絕對沒有問題。 真的沒有問題嗎? 其實, 在這裡, 我們看出神人也有軟弱之處。 第一, 他將婦人的事奉心意誤解了; 第二, 他將婦人事奉的心志降低了; 第三, 他將自己先知的使命出賣了。 幸好, 婦人並無所求, 她回答說, “我在本鄉安居無事”。 也就是說, 我對現狀感謝與滿足, 也表示她是安守婦道, 謹慎持家, 不七嘴八舌, 說長道短, 無事生非。

四. 蒙神祝福的婦人 (4:14-17)

雖然婦人不求報, 但是 神知道婦人的需要。 “她沒有兒子, 她丈夫也老了”。 猶太人與中國人還算非常相似。 所謂 “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 所謂 “在家從夫, 夫死從子”。 在當時猶太人的社會中, 沒有兒子, 也算是一種咒詛。 雖然書念的婦人, 沒有兒子, 但是她並沒有抱怨, 反而能夠用自己還有的----就是開放自己的家, 去事奉 神。 正如哥林多後書8:12所說, “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 必蒙悅納, 乃是照他所有的, 不是照他所無的”。 我們看到, 神就將她所沒有的, 祝福給她。 以利沙沒有問她需要什麼, 因為 神已經將她的需要, 藉著僕人告知以利沙, 以利沙對她說, “明年到這時候, 你必抱一個兒子”。 弟兄姊妹, 這句話, 是否似曾相似? 對了, 就是天使對亞伯拉罕應許生以撒的時候, 所說的話。 “婦人果然懷孕, 到了時候, 生了一個兒子, 正如以利沙所說的” 。

弟兄姊妹, 神知道我們的需要, 我們只要照我們所有的擺上事奉, 我們所無的, 神也必照他的應許, 按他的時候, 給我們成就, 使我們蒙福。

五. 信心堅定的母親 (4:18-25)

孩子漸漸長大, 有一日, 到他父親和收割的人那裡, 因為頭疼, 後來被僕人抱回母親的膝上, 到中午就死了。 我們發現這位母親異常冷靜, 將孩子抱上樓房, 放在神人的床上, 關上門出來, 要求丈夫吩咐僕人備驢, 因為她要去見神人。 為什麼要去見神人, 既不是月朔, 也不是安息日, 見神人為何事? 對於丈夫的疑問, 她只一句話帶過, “平安無事”。

小孩子都死了, 真的平安無事嗎? 這位母親, 她對 神有完全的信心。 什麼信心? 神所給的, 神一定負責!!

六. 抓住應許的母親 (4:26-30)

神所給的, 神一定負責, 就是憑著這樣的信心, 她直奔迦密山以利沙的住處。 她的苦情, 只有直接向 神來哭訴。 其他人問她平安麼? 丈夫平安麼? 孩子平安麼? 她都說平安。 因為她知道, 這樣的事情, 除了 神之外, 誰能幫忙? 婦人抱住以利沙的腳說, “我何嚐向我主求過兒子呢, 我豈沒有說過, 不要欺哄我麼”。 神既然應許給我一個兒子, 他就會負責到底。 我們看到以利沙首先要差遣他的僕人拿他的杖前去, 將杖放在孩子的臉上。 母親卻堅持以利沙一定要親自前去,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 又敢在你面前起誓, 我必不離開你”。 弟兄姊妹, 這位母親的信心, 不是在以利沙的手杖, 她的信心乃在於永生的耶和華。 今天許多的天主教信徒, 他們迷信於所謂的聖水, 聖母瑪利亞顯靈, 某個神父的金身…, 他們真應該向這位母親學習。

七. 經歷神蹟的母親 (4:31-37)

果然, 這根手杖完全沒有用。 以利沙來到, 進了屋子, 看見孩子死了, 放在自己的床上。 他就關上門, 只有自己和孩子在裡面, 他便祈禱耶和華。 我們知道後來以利沙上床伏在孩子身上, 口對口, 眼對眼, 手對手, 使孩子的體溫漸漸溫和, 然後他下來, 在屋裡來往走了一趟, 又上去伏在孩子身上, 孩子打了七個噴嚏, 就睜開眼睛了。

我們發現以利沙使孩子復活的方式與以利亞一樣, 都是伏在孩子的身上。 列王紀上17:21,22 這樣記載以利亞使撒勒法寡婦的兒子復活,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身上, 求告耶和華, 說, 耶和華我的神阿, 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 仍入他的身體。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 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他就活了”。 這是聖經中所記載有關死人復活, 第一次與第二次的神蹟。

弟兄姊妹, 有信心的母親, 能夠經歷這樣的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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