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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波拿爾:不是信心,而是基督     編號/8     公布時間/Tue Aug 2 13:59: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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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拿爾:不是信心,而是基督



我們的稱義是我們相信福音的直接結果;我們知道自己稱義,這來自相信神稱任何相信這好消息的人為義的應許。因為這不僅有來自於神的見證,還有與之相連的應許,這應許給了任何領受這見證的人永生的確據。那麼,首先有被人相信的福音 ,然後有一個被人相信的應許。後者就是人所稱之的「運用」,在根本上只不過是對那應許的接受,這應許在各處都是和福音的信息聯繫在一起的。被人相信的福音拯救人;但這是那被人相信的應許給了我們拯救的確據。

然而歸於根本,信心並不是我們的義。它是算為我們的,為使我們稱義(羅 4:5),但它不是義;因為如果是這樣,這就和任何其他人的作為一樣,是一種行為,這樣就和神兒子的義 —那「從信而來的義」不相合了。信心把我們與義 聯繫在一起,因此是和義是完全不同的。把其中一樣和另外一樣混在一起就是敗壞神恩典的整個福音。我們相信,這個舉動一定要和我們所相信的區分開來。

神把相信的人看作是行了諸般的義,儘管他根本沒有行任何的義,儘管他的信心並不是義。在這種意義上,信心是算是我們的,為使我們稱義, — 因此我們「因信稱義」。信心並不是作為一種行為,或作為一種道德的作為,或作為一件善事,或作為聖靈的恩賜,使我們稱義,而是很簡單,它是作為我們和那代替者之間的聯繫而使我們稱義;在一種意義上這聯繫是非常細小的,但在另外一種意義上它堅硬如鐵。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工作是信心的對象;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產生出這種信心 :我們的平安和稱義出於前者,而非信心這後者。沒有杖的接觸,水不會噴湧而出;然而那蘊含著水的是那磐石,而不是那杖 。

把祭物帶進會幕的人要把手按在羊或牛犢的頭上,否則他的獻祭就不被接受。但是他的按手和那手按在其上的犧牲並不相同。被蛇咬的以色列人要看那被舉起來的銅蛇而得醫治。但是他的看並不是那銅蛇。我們可以說,是他的看醫治了他,正如主所說的,「你的信心救了你」;但這是一種比喻的說法。並不是他看的動作醫治了他,而是他所看的對象醫治。因此信心不是我們的義:它只是把我們與那義者相連,使我們在他的義裡有份。因著一種很自然的比喻的說法,信心常常被放大成某些更大的東西;其實它只不過是我們同意被另外一人拯救而已。它的被人認為偉大,這是出於它所把握的對象的偉大,它所接受的義的卓越。它的寶貴不是出於它自己,而是在於它把我們與之相連的那一位的寶貴。

信心不是我們的醫生; 它只是把我們帶到這位醫生面前。它甚至不是我們的藥物;它只是服用藥物,這藥物是出於神,由那位「醫治我們一切疾病」的他所預備的。在我們一切的相信中,請讓我們記住神對以色列說的話: 「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 (出15:26)。我們的信心只不過是我們去觸摸耶穌;而實際上,這豈不是他觸摸我們嗎?

信心不是我們的救主。那為我們降生在伯利恆,死在各各他的並不是信心。那愛我們,為我們獻上自己,那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那為了我們的罪死了,又復活了的不是信心。信心是一回事,救主又是另外一回事。信心是一回事,十字架又是另外一回事。讓我們不要把它們混淆,不要把那完全歸於永生神兒子的歸於人的一個可憐,不完全的作為。

信心並不完全。 然而只有因著完全我們才可以得救;那不是我們自己的,也不是其他人的完全。那不完全的不能稱人為義,一個不完全的信心在任何意義上都不可能是一種義。如果它要使人稱義,它就必須要是完全的。它必須要像那「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一般。一個不完全的信心可以把我們與另外一位的完全聯繫在一起;但它自己不能為我們做些什麼,不能保守我們免除忿怒,也不能取得神的赦罪。在這裡,一切的信心都是不完全的;我們的安全在於,要緊的不是我們的信心是如何可憐或軟弱:如果它觸摸那位完全者,一切都得痊癒。這觸摸引出了在他裡面的功德,我們就得救了。如果信心真的是我們的義,那麼我們信心一丁點的不完全對每一個盼望來說都將是致命的。但無論我們信心的不完全是多麼的大,只要信心不過是使我們接近或接觸和那為代替者的完全的,它就不是我們在他的義裡有分的攔阻。神要求,並提供了一種完全的義;他從來沒有要求或期望一種完全的信心。一個瓦質的水罐和一個金子的水罐一樣,可以把水送到一位客旅乾渴的唇邊;不,一個破裂的器皿,就算只不過是「一片從池中舀水」的瓦器碎片 (賽 30:14),也是足夠了。同樣一個軟弱,非常軟弱的信心,將要把我們和神兒子的義聯繫在一起;也許這信心只能呼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信心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無論在什麼意義上,無論在哪一個方面,都不能說信心可以滿足神的公義,或者滿足律法的要求。然而如果它要成為我們的義,它就必須要滿足神的要求。它不完全,不能滿足;它是出於人的,即使它真的是完全的,它也不能滿足。那能夠滿足的必須要能夠擔當我們的罪;那擔當我們的罪的,不僅必須要是完全的,還要是出於神的。我們需要的是一位擔當罪的人,而我們的信心不能成為擔當罪的。信心不能贖罪;不能成就挽回;不能償還懲罰;不能洗去污跡;不能提供義。它把我們帶到十字架前,在那裡有贖罪,挽回祭,償還,潔淨和義;但出於自己,它沒有功勞或功德。

信心不是基督,也不是基督的十字架。信心不是血,也不是犧牲;它不是祭壇,也不是洗濯盆,也不是施恩座,也不是香。它不工作,但接受萬古以先成就的工作;它不洗淨,但引領我們到為罪和不潔而開的泉源那裡。它不創造,它只不過把我們與那「永義」被引進的時候所創造的新事聯在一起(但 9:24)。

當信心成長的時候,它在繼續;它永遠是那乞丐伸出來的一隻手,永遠不是那富人的金子;永遠是纜繩,永遠不是那錨;是敲門的,不是門,也不是皇宮,也不是筵席的桌子;是使女,不是主人;是那讓光進來的窗格,而不是陽光。

信心自身沒有價值,它把我們與那為父所喜悅的他的無限價值交織在一起;是如此把我們交織,以致在另外一位的完全中把我們表現成為完全。儘管它不是立在錫安的根基,但它把我們帶到那根基那裡,讓我們留在那裡,「根基穩固,堅定不移」 (西 1:23), 使我們不至被引動離開福音的盼望。儘管它不是「福音」,那「好消息」,但它領受這些好消息,把它們當作神永遠的真理,讓人在其中歡喜;儘管它不是燔祭,但它立定注目在那上升的火焰之上,這火焰給我們確據,那本應吞滅罪人的怒氣已經落在那位替代者的身上。

儘管信心不是「義」,但它是義和我們之間的聯繫。它在神自己的兒子的卓越裡成就了我們現在在神面前的地位;它告訴我們,我們在那將來的歷歷代代中的永遠地位是在這同一樣的卓越之中的,是依靠於那永不改變之義的永遠常存的。因為我們永遠不會脫去那我們相信時所披戴的基督(羅 12:14; 加3:27)。這神的衣服是「直到永遠的」。它不會變舊,不能被撕破,它的美麗不會消退。

信心也不會把我們帶領離開那它一開始帶我們來到的十字架。在我們這個時候,一些人說我們很快就要超越十架,把它拋在身後;十架已經成就了當我們第一次來到它的蔭庇之下時所能為我們成就的一切,我們可以離開它,邁步向前;老是留在十架下就是嬰孩,而不是成人。

但什麼是十字架? 它不僅僅是木頭柱子,或對此的模仿,好像羅馬天主教徒所使用的那樣。對於這些,我們可以安全地拋在身後。我們不需要把帳篷立在那實際的各各他山上,或在約瑟的園子裡。但十字架體現的偉大真理,我們不能離開,正如我們不能離開永生一樣。在這個意義上,背離十字架就是背離釘十字架的基督, — 放棄我們與那被殺羔羊的聯繫。真相是,基督所做的,承受痛苦的一切,從馬槽到墳墓,是構成一個榮耀的整體的,沒有任何部分會變得無用或過時的;離開任何一個部分就是棄絕全部。我永遠在馬槽,然而我知道只是道成肉身並不能拯救;我總是在客西馬尼園,然而我相信它的痛苦並非那成就的工作;我總是在十字架下,面對著它,我眼睛盯在那被釘十架的那一位身上,然而我深信在那裡的犧牲是一次完全,永遠完全的;我總是朝墳墓裡看,儘管我要因著它是空的,「他不在這裡,他復活了」而歡喜;我總是和天使一道安歇在那被滾開的石頭上,手裡拿著那裹尸布,認識到那一位復活的基督,不,那是升天,為我們代求的主,但無論有什麼樣的藉口,我都不把我主的生死的任何一部分拋在身後,而是不止息地在降生,活著,死,埋葬,復活上保持我和他的聯繫,每天每刻在每一部分引出一些新的祝福。

人在他天然的自以為義的律法主義的靈裡,試圖離開基督的十字架和它的完全,或者樹立另外一個十字架來代替它,或者在他自己和十字架之間樹立起一張裝飾的屏幕,或者改變它的真正意義,變成某些更合他胃口的東西,或者把它的功德轉移到自己的某些行為,表現或感覺上。這樣,十字架的簡單之處就被抹殺了,它拯救的能力被否認。因為十字架是完全拯救,否則就是根本不能拯救。我們的信心不是把拯救的工作和十字架分開。它承認唯獨十字架拯救,唯獨它拯救。信心不能給十架,或它的醫治功德加添任何東西。它承認在十架那裡所成就的工作的完全,充分與合適,呼召那勞苦的靈歇了它的苦工,來進入安息。信心不是到加略山上做任何事情的。它前來觀看所成就的一切事情的榮美,接受它的完全,沒有對它的果效有一絲的懷疑。它聆聽那位擔罪者所說的「成了!」,並說,「阿們。」 信心在哪裡開始,在哪裡勞苦就止歇了, — 我指的是「為得」生命和赦免的勞苦。

信心是安息,不是勞苦。 它是放棄從前去行善,或感覺善,為的是引導神去愛和赦免的勞累的努力;平靜接受如此長時間一直以來拒絕的真理,就是神不是在等待任何這樣的引導,而是按著自己美意的愛和赦免,並向任何按著這個原則來到他面前,放棄自己的表現或良善,內心依靠這位如此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的神的無條件的愛的罪人顯明這美意。

信心就是承認在我們裡面全無一切的良善,承認十字架代替了在我們這一方面缺乏的一切。信心拯救,因為它承認另外一位的完全拯救,而不是因為它對那拯救有任何的貢獻。在我們自己的相信和我們所相信的那一位之間,沒有對所成就的工作的分割或分享。從開始到結束,一切的工作都是他的,而不是我們的。信心不是相信它自己,而是相信神的兒子。像乞丐一樣,它接受一切,但不賦予任何東西。它願意永遠虧欠神無條件的愛。它的安歇之地是立在錫安的根基。它因另外一位而歡喜,而不是因著它自己而歡喜。它所唱的詩歌是,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 (多3:5)

從頭到尾,釘十字架的基督都是我們傳道的負擔,我們相信的實質。 在聖徒的生命裡沒有一刻他是停止不再需要十字架; 儘管在他靈性的困惑,或與罪相爭的危急時刻他覺得他特別的需要可能是道成肉身,或在園中的痛苦,或是復活,或者是所應許的他的再來,在他的聖徒身上得榮耀,在相信的人當中得讚美的盼望。

但問題不是,「我們當相信什麼真理?」,而是,「要得到稱義,我們當相信什麼真理?」

基督要作為審判者和王,在榮耀和威嚴中再來,這是基督徒信仰的一條信條,對此的不信幾乎可以使得我們去懷疑那不相信這點之人的基督教信仰。然而在任何意義上我們都不是因著我主的再來而被稱義,而是完全因著他的第一次降臨稱義。我們相信他的升天,然而我們的稱義並不以之相關。同樣我們相信他的復活,然而我們並不因為相信這點而被稱義,而是因著相信他的死, — 這死使得他立刻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和義。

「他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羅 4:25) 是神話語裡清楚的聲明。復活是一個已經成就的稱義的可見的憑據。

「他復活的大能」 (腓 3:10),這並不是指著贖罪,或赦免,或和好說的,而是指著我們心意被更新,神「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彼前 1:3)說的。那內在的,好像我們的甦醒,我們得著力量,我們的更新,也許和復活與復活的大能相聯繫,但那外在的,好像神的赦免,稱義,接納,一定是唯獨與十字架相聯繫的。

我們因著一種被注入的復活的義而得為稱義,或又被稱為在復活的基督裡稱義,這種教訓很清楚是對我們這位擔保人工作的顛覆,他是「按著聖經,為了我們的罪死了」,還有,「他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或者他賜給我們「用羔羊的血洗白淨」的衣裳。

那使人稱義的是血(羅 5:9)。是血洗淨良心,除去我們的死行,使我們事奉那永生神(來 9:14)。是血給我們膽量通過幔子進入至聖所,上到被灑了血的施恩座前。是血給我們喝了,解除了我們的渴 (約 6:55) 。是血,籍此我們與神成就了和平(西 1:20)。是血,我們籍著得蒙救贖 (弗1:7), 籍此我們變得與神親近 (弗 2:13),籍此我們得以成聖(來 13:12)。是血,它是永約的印記(來13:20)。是血洗淨(約壹 1:7), 是它給了我們勝利(啟 12:11),籍著它我們在主的晚餐裡與神相交(林前10:16)。是血,它是神教會的買贖金,或贖價(徒 20:28)。

血和復活是非常不同的事情:因為血是死亡,復活是生命。

值得注意的是,在利未記裡,在任何的獻祭裡都沒有提到復活,通篇都是死亡。罪人得赦免,稱義,潔淨和平安所需的一切,在其中都用象徵完全表明了出來, — 這象徵就是在祭壇上的死。靠著任何注入或繼承的義,其中最要緊的,靠著一種注入的,復活的義來稱義,都是和會幕的事奉完全不相符的。

獻祭是神對罪人近前,得接納的象徵性的說明;在這一切裡復活都沒有任何的位置。如果是在一位復活的基督裡面稱義,那麼很肯定,神並沒有向以色列啟示這個方法;如此細緻地被描述出來的各樣的獻祭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人怎樣可以在神面前為義? 它們也沒有給古時敬拜神的人一點的提示,說明神是靠著什麼方法讓那不義的人成為義的。

「基督在我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西 1:27), 這是一個人所眾知的,值得頌讚的真理;但基督在我們裡面為我們的稱義,則是一個敗壞人的謬誤,是引導人離開一位釘十字架的基督 — 為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的。基督為我們,這是一個真理;基督在我們裡面,這又是另外一個真理 。把這兩樣混在一起,或把它們調換位置,就是廢除代替者的那一件成了的工作。人當承認,基督在我們裡面,這是聖潔和多結果子的源頭 (約 15:4);但讓我們決不要忽略了,在一切的開頭,首先有的是基督為我們, 作為我們的挽回祭,我們的稱義,我們的義。復活的基督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稱義,這是一個現代的理論,是顛覆十字架的。 洗淨,赦免,和好,稱義,所有這些都出於十字架那一件成就的工作,而不會出於復活。死的基督為我們成就了這工作,上面所有的好處都是從這工作源流而出的。復活的基督印證封住並施行應用了三天前他一次所成就永遠所成就的工作。

在主的晚餐(還有在踰越節的晚餐)中沒有提到復活,這多多少少是引人注目的。破碎的身體和流出的血是這聖禮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在它裡面我們和他相交,(不是和復活,得榮耀的基督,而是)和基督的身體並基督的血相交 (林前 10:16),就是說,與 十字架上的基督相交。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如果我們已經在十字架下,要經過它,把它撇在身後,好像不再需要它,因為以為我們是因著那在我們裡面的復活的基督而得稱為義 , 那麼讓那些持守這致命錯誤的人解釋,為什麼一切提到復活的事情都被排除在那偉大的筵席之外;為什麼主的死是那桌子上陳列在我們面前的那一個對象。

「在復活的基督裡得生命」,這是表達這同一個錯誤的另外一種方式。如果這只是指復活已經成為了那管道,或工具,籍此神在十字架上,通過十字架已經為我們確保得著了生命和稱義, — 正如使徒說,神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教我們有活潑的盼望,或者說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復活」 — 人是不會反對這種說法的。但是當我們發現,它被用來表達把這些益處與十字架分離,唯獨是從復活得出這些好處 ,那麼我們就要譴責它是不真實的,與聖經相違背的。關於這「生命」,讓我們聽主的話: 「我所要賜的糧, 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約 6:51),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 6:53-56)。這肯定不是「在復活的基督裡得生命」,或者「復活的基督在我們裡面,為我們的稱義與生命」的教訓。我就不解釋這些經文了。我只是簡單引用它們。它們是為十字架作見證的。它們指向那作為我們每日每時的食物,我們畢生的筵席的破碎的身體和流出的血的,由此那籍著他的死而為我們獲得的人子的生命就臨到我們身上。那肉是賦予生命的,那血是賦予生命的;這不只是一次,而是永永遠遠的。

在一方面不是道成肉身,另外一方面也不是復活,我們要以此為食物,從中這生命流出;這而是在這兩者之中的, — 是死亡, — 神兒子作為祭物的死亡。那特別使我們的靈魂甦醒,滋潤我們的靈魂的並不是神的基督的品格或生命歷程,而是那流血。不是說我們要把前者和後者分開,而是說,我們依然要特別地以後者為我們的糧食,我們今生所有的日子都要如此。

「我們踰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在此我們得到安息,一天一天被踰越節羔羊的血保護,以踰越節的羔羊為食物,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我們守這節」 (林前 5:8)。無論我們在哪裡,讓我們守這節。因為我們隨身帶著踰越節的羔羊,總是預備著,總是新鮮的。我們束著腰,手裡拿著杖,作為客旅前行,經過曠野崎嶇或平坦的道路,我們面向那應許之地。

這踰越節的羔羊就是釘十字架的基督。 作為踰越節的羔羊,他是我們的保護,我們的赦免,我們的義,我們的糧,我們的力量,我們的平安。與十字架上的他相交,這是有福和聖潔生命的秘密所在。

我們以那經過火的為糧;以那從祭壇上而來的為糧。沒有其他食物可以使一個相信的人的屬靈生命甦醒,維持他的屬靈生命。那沒有破碎的身體並不足夠;那復活或得榮耀的身體也無幫助,神兒子破碎的身體和所流的血是我們飽餐的糧食;我們是在十字架的蔭蔽下坐下領受這一切,為我們的每天的旅程找到食物,為我們每一刻的爭戰找到力量。他的肉真是可吃的,他的血真是可喝的。


波拿爾 Horatius Bonar (1808-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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