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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 Sermon

標題/2012.04.08 復活的真義     編號/102     公布時間/Mon Apr 23 04:28:40 2012
發佈人許志靖傳道 分會     相關網址http://
復活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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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的真義

經文: 約翰福音 6:53-59

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 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 常在我裡面, 我也常在他裡面。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 我又因父活著。 照樣, 喫我肉的人, 也要因我活著。 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 喫這糧的人, 就永遠活著, 不像你們的祖宗喫過嗎哪, 還是死了。 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裡教訓人說的。〞

今天是復活節, 我們知道復活節這一天是怎麼決定的。 就是在每年春分過後, (所謂春分, 就是太陽走到赤道的那一天。 因為地球與黃道面成23.5度的傾斜。 這個傾斜應該是挪亞洪水時期, 因為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 全球到處天崩地裂, 火山爆發所造成的。從此就有春分, 夏至, 秋分, 冬至。 聖經也這樣說, 〞地還存留的時候, 稼穡, 寒暑, 冬夏, 晝夜, 就永不停息了〞 (創世記8:22)。

北半球的春分, 就是南半球的秋分, 北半球的夏至, 就是南半球的冬至)的第一次月圓之後的第一個主日, 就定為復活節。 今年春分是3月22日, 第一次月圓是4月5日, 就是上星期五, 今天是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 所以今年的復活節是今天。 昨天是猶太人的逾越節, 今天是猶太人除酵節的開始, 共有七天的節期。

在主耶穌受難的那一年, 受難節是在當年的星期四,是逾越節的開始, 是安息日,星期五是除酵節, 也當守為安息日 , 星期六是一般的安息日, 總共有三個安息日, 到了七日的第一日, 就是星期日, 主日, 主耶穌復活了, 正如他所說, 就像約拿在大魚肚腹中三日三夜, 人子也要在地裡頭三日三夜。 三日三夜, 是主耶穌被埋葬的時間。 而復活節剛好是在逾越節之後三天, 逾越節是正月十四日, 因此復活節就是在當年的正月十七日, 這天是本來民事曆的七月十七日。 這天剛好是挪亞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的日子。 這樣主耶穌在逾越節受難, 在地裡頭經過三個安息日, 在七月十七日, 就是挪亞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的日子, 在七日的第一日, 主復活了。

主復活的最大意義, 就是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 就是主耶穌藉著復活, 要成為我們生命之糧, 成為我們生命之主。 羅馬書5:25這樣說, 〞耶穌被交給人, 是為我們的過犯,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一. 生命之糧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中, 就是在約翰福音中所記載的第二次公開證道當中, 他說到自己是生命之糧。 這篇證道記載在6:34-59。 耶穌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 到我這裡來的, 必定不餓, 信我的, 永遠不渴…凡父所賜給我的人, 必到我這裡來, 到我這裡來的, 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 就是他所賜給我的, 叫我一個也不失落, 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因為我父的意思, 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 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主耶穌在這裡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 他就是生命的糧, 我們若喫這生命之糧, 喝這生命之血, 就有三個應許, 或說有三個結果︰ 第一, 就是不餓, 不渴, 不死 (6:50)。 第二, 就是現在得永生, 在末日得復活。 第三, 就是不丟棄我們, 不失落我們。

不餓, 是肉體上的, 不渴, 是精神上的, 不死, 是靈魂上的。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這樣勉勵他們, 〞願賜平安的 神, 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 又願你們的靈, 與魂, 與身子, 得蒙保守, 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 完全無可指摘。〞感謝 神, 我們接受 神十字架恩典的人, 都成為了 神的兒女, 都是重生得救的人, 都是名字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 神的兒女能夠有這樣的應許, 因此我們說, 作基督徒真好, 在生活上, 我們得蒙供應與保守, 在精神 上, 我們有活水的江河湧流在心裡, 在靈魂上, 我們有永生的生命。 作基督徒真好, 因為我們現在已經得到永生, 將來在末日更要復活。 作基督徒真好, 因為我們的主不會故意丟棄我們, 也不會無意的失落我們。


二. 生命之主

主耶穌說, 〞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 我又因父活著, 照樣, 喫我肉的人, 也要因我活著〞。 這句話, 說到了他是生命之主。 主耶穌,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們中間。 這個成為肉身的道, 他活在世上的時候, 是因父活著。 怎麼因父活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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